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则

2024-08-31 01:07:58

法律分析: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