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但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一、诉讼费包括医疗费吗
诉讼费不包括医疗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子女抚育费诉讼费多少
关于子女抚养费诉讼费具体计算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离婚后仅提出抚养费纠纷的,则属于非财产类案件,一般是在五十到一百元。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费用的组成,当事人先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比如第一审、第二审、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但其中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二、如需证人出庭,需进行相关鉴定或翻译的,还需承担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先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