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随子女在北京居住,可以先申请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满6个月之后,再凭居住登记注明,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北京居住证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居住时间证明。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在京连续6个月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凭证或在京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五险)的凭证或市人力社保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法律依据:《北京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以下简称《居住登记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适用本细则;来京人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工作人员,对《居住登记卡》或《居住证》持有人的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并配合证件使用部门对《居住登记卡》或《居住证》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