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规定指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法律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3.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定
3.1实名登记的流程
(1)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
(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3.2实名登记的信息内容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包括:
(1)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2)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4)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5)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6)使用目的。
3.3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标志
(1)民用无人机登记标志包括登记号和登记二维码,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2)民用无人机登记号是为区分民用无人机而给出的编号,对于序号(S/N)不同的民用无人机,登记号不同。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共有11位字符,分为两部分:前三位为字母UAS,后8位为阿拉伯数字,采用流水号形式,范围为00000001~99999999,例如登记号UAS0000003。
(3)民用无人机登记二维码是经过加密的、唯一识别无人机的二维码,包括无人机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序号、登记时间、拥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联系方式、证件号码。
3.4民用无人机的标识要求
(1)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
(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将登记标志图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记标志附着于一个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4)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和二维码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转让。
3.5登记信息的更新
(1)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2)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变更后的所有人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实名登记该民用无人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