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怎么认定的

2024-08-31 01:05:59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行为,取得、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和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