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管理班费,教师应用于班级活动的开支是合法的,但私自占用学生的钱是违法的。班费主要用于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班级共用物品、奖品和其他活动支出。班费管理应做到钱、帐分离,班长负责收支,学生代表监督。教师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履行教育职责,教育学生基本原则、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违规行为应向学校领导或教育局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法律分析
老师收班费不违法。教师收班费,如果是用于班级活动,且为正常开支是不违法的,但老师若是收为己用,变相收取学生的钱,是违法的,学生可以向学校领导甚至是直接向教育局举报。班费的主要用途有以下几种:
1、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和班级共用物品;
2、购买用于鼓励学生的奖品,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奖品的颁发;
3、其他活动的支出,如遇有征集意见的活动例如亲子活动等项目,参加者自愿协商另行收费。
班费管理要做到钱、帐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统一按时间先后流水记账,做到收支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班长负责班费的收支,学生代表负责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结语
班费的使用应符合法律规定,教师收取班费用于班级活动是合法的。然而,若教师私自占用班费则属于违法行为,学生可向学校领导或教育局举报。班费应用于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班级共用物品,以及奖品和活动费用等。班费管理应做到资金和账目分离,班长负责收支,生活委员记账报销,学生代表监督。教师应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履行教师的义务,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二章预防犯罪的教育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五条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