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扩展资料
案例
一、小曹娥镇总工会干部周仁江危险驾驶问题。
2017年6月1日20时许,周仁江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慈溪市周巷镇环城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北二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周仁江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8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周仁江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处罚金2000元。2018年3月,周仁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
二、市司法局梁弄司法所所长、梁弄镇综治办党支部委员邵先危险驾驶问题。
2018年1月11日下午,邵先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兰江街道世南西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开丰路路口处,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邵先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5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邵先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市检察院决定对邵先不起诉。2018年4月,邵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