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如下: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该《规定》第二十四条
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从上述规定可见,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在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诉案件的话(已取保候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而且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律为二十日。
其他情形,均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审结。
二、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它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