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继承顺序而言,排列在法律继承顺序中的第一位的应当是:当事人的配偶,孩子和父母;而法律规定排在顺序中第二位的是:当事人的亲兄弟姐妹,还有当事人的祖父祖母以及当事人的外公外婆。由此可以见得,对于这个问题中儿子死去了,孙子是有法律上的继承权的,但是怎么继承以及继承的多少,还是要看具体当事人家属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但是,在我国的《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可以看出,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而是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以见得,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要想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在中国的一个普通家庭里面,如果爸爸妈妈去世的话,那么去世者的儿子或者女儿享有法律上的继承权这是肯定的,不必多言,这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内容,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明确的法律法规中具体阐述规定了,加入爸爸妈妈去世的时候留有明确的遗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依照他们所立的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进行相关人员的继承或者遗赠,这是法律保护的。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立遗嘱,在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者的孩子们就是法律上的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这这情况也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予以保障的,不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的个人许可同意,就能够对当事人的遗产予以协商,以及分割划分,分配给他的继承人。而且加入在商量继承财产予以怎么分割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的话,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父母的死亡证明还有协商好的遗产分割协议等来予以证明,并且需要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时所要带起相关的手续,这样子才是完成对当事人的房产分割,这种分割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