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保全。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汽车提供车主证明、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防止他人财产的错误查封、扣押。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不申请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采取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