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所借的债务,夫妻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一、怎么判定夫妻共同债务
结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一般为个人婚前债务,但这借款能证明用于家庭生活的话,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结婚后欠的债务,对于欠条或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另一方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经营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时要怎样处理债务
离婚时处理债务:
1、人民法院不支持处理婚前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只在其财产或受益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更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2、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欠债。债权人以个人名义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方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各自的约定;
3、离婚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无论财产是否分割。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