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制。公司法人可以变更。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是: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3.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4.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清算结束后,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多久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每年1月1日--4月30日。
2、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
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
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
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资产重组的程序为: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
(四)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五)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事宜。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重组委委员名单等。并购重组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5名委员参会,独立表决,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并购重组委会议认为申请人应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申请人应当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
公司申请上市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上市流程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上市公司类型有哪些上市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
上市公司类型分为两类: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1、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2、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该内容由龚迅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