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患者的护理费由谁来做?

2024-08-31 00:58:03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在工伤住院的期间内,受了工伤的劳动者在医院产生的护理费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的。工伤鉴定完毕之后,工伤劳动者的护理费就应该由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来进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就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