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捕的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2024-08-31 00:57:42

拘捕分三种:行政拘捕,刑事拘捕,司法拘捕。1、行政拘捕: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2、刑事拘捕: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37天。3、司法拘捕:最少一天,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捕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捕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