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备案的分公司

2024-08-31 00:57:12

法律分析:备案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设立分公司公司应当自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异地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流程?

异地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从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二、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三、外地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