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流程是根据2009年6月18日发布《沪(深)股票交易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提炼。
申购新股流程
(T+3为例)
(1)投资者申购(T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上海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4)资金解冻(T+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解冻和新股认购款划付。
(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四个交易日T+
4,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T+
3,具体见发行公告书规定)
申购新股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
30,下午1:00-3:00。
同一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证券帐户申购新股且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上网定价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超过
999,
999,500股。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申购限制:对每只新股发行,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发行新股的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