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公积金退伍时发吗

2024-08-31 00:55:18

法律分析:军人退伍后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封存后,在有新单位的时候转移至新单位,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4、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5、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6、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7、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