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当事人是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如果当事人现在还不是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二、需要准备的证件:退伍证、 身份证 、户口本、其他证件(义士家眷、 伤残 证件、参战证件和其余留念以及光彩证书)。 《 上海 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