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规定中的上限是如何确定的?

2024-08-31 00:53:25

法律对违约金的限制不明确,合同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违约金过高,法院可适当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超过损失30%可适当减少。

法律分析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说看,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拓展延伸

合同违约金规定中的上限如何制定与调整?

合同违约金规定中的上限的制定与调整是基于多个因素的考量。首先,法律和法规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可能会有明确规定。其次,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违约金的上限,通常会参考相关行业的惯例和市场标准。此外,合同的性质、风险程度、合同金额等因素也会影响违约金上限的制定。当需要调整违约金上限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合同修订。在制定与调整上限时,需要兼顾公平合理原则,确保违约金的金额合理并能够起到约束违约行为的作用。最终,具体的制定与调整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决策。

结语

法律对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无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但如约定过高,可减少。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可适当减少违约金,以超过损失30%为准。制定与调整违约金上限需考虑法律规定、行业惯例、合同性质、风险程度及金额等因素。调整时应公平合理,约束违约行为。具体制定与调整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