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按照规定缴纳居民养老费用,且达到最低缴纳年限;
3、符合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条件。其实就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这是普遍都需要的。另外,外地人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其中至少累计有10年在北京缴纳,可在北京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所以外地人在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满足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
《北京市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