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父母健在,父母继承,父母不在,孩子代位父母继承。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即只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适用的条件是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死亡,其他情况不适用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是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通俗的讲,就是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直接继承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遗产,如果没有孙子孙女,也可以由曾孙子孙女来继承,必须是晚辈直系亲属。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属于旁系亲属,没有代位继承权。
4.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先死亡的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先死亡的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该份额在所有的代位继承人之间分配。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