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发放标准具体如下:1、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至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2、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4、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至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