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如下: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损失;
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现被告人没有财产执行的,应当裁定暂停或者终止执行;
4、被告人已经赔偿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
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被追缴和退还赔偿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追回或者退还赔偿后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经济犯罪在哪里立案
相关法律中规定,经济犯罪一般是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立案,如果犯罪分子涉嫌的罪名比较多,部分案件应该去公安机关立案,有的还需要向检察机关立案。目前经济犯罪只要是指,犯罪分子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消费领域,以获取不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的行为。
三、网络刑事案件管辖权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管辖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以及犯罪结果的发生地,因此网络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非常广泛。既包括行为发生地如: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等,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如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被侵害的计算机所在地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