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要考虑保证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财产权益的实现,又要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