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如何确保赔偿款发到被害人手中?

2024-08-31 00:49:27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方式。在判决书确定赔偿金额后,赔偿款应当发放到被害人手中。但实际中,赔偿款并不总能直接发放到被害人手中,可能会被垄断或挤占。如何确保赔偿款发到被害人手中,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判决认定被告人应当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一条 被害人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并审理。被告人被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费用应当立即支付给被害人,逾期支付的责任人应当负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和违约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被害人主张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责令被告人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支付民事赔偿费用。责令被告人支付民事赔偿费用时,人民法院应当注明支付给被害人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赔偿款应当及时支付到被害人或者被害人指定的人手中。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应当支付民事赔偿费用,并且赔偿款应当及时支付到被害人手中。如果赔偿款未能及时支付到被害人手中,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确保赔偿款发放到被害人手中,需要法院、被告人和其他相关方共同配合,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