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警队负责对辖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普通刑事案件的侦破。公安机关有九个部门都有侦查权。其中刑警和派出所负责侦办大多数刑事案件。
刑警队工作职责:
1.如实受理报警和报送、立案、审批;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权限内的刑事案件。
2.及时配合刑侦专业警种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
3.积极进行辖区内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击辖区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团伙。
4.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5.开展阵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收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
6.实行“三警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第四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