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刑事办案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办取保多久放人?
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到放人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不会超过1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