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饭票制度早已废除,而且学校或在校内不被允许向学生出售任何物品。向学生出售饭票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至于每人必须交钱买票吃饭,这点则有强制交易之嫌,如果确认则属于违法。持票最后无饭,而且算作废,不退钱,更说明了他的不合理买卖。饭票,是学生被要求(有部分强制性)购买后由校方(食堂)兑现饭票所代表的服务(或权力)。学校(食堂)单方面对饭票作出解释,在不能履行所承诺提供的服务时更单方面宣布其失效,这点有违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