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综上所述,公安部门只是一个我国的执法机关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难题,我们市民如果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案件必须要申请进行法律保护,用最有效的方式平衡权益,只有报到公安局立案了之后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