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在2006年对民事案件收费作了如下规定: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合同标的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合同标的在5万-10万(含10万元):按合同标的8%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万-50万(含50万元):按合同标的5%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万-100万(含100万元):按合同标的4%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0万-500万(含500万元):按合同标的3%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按合同标的2%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按合同标的1%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按合同标的0.5%再加上基础费用;另外,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更为具体的收费,也可以和代理律师进行协商。
一、离婚诉讼律师费收取标准
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故此文为一般的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且仅供参考(律师代理费主要是双方协商来确定):
(一)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标的额-50万元)x(2.5%--5%)+(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标的额-100万元)x(1%--2%)+(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标的额-1000万元)x(0.5%--1%)+(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