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按规定可以办理出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该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监狱法》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所以刑释人员只要没有上述第8条所列的情形,符合法定条件的,都有申请办理出国护照的权利。
能否取得境外签证(许可),看国家。多数国家如英美长期类如工作签证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另请确认本人缓刑期满不再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