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驾驶证换证的原因:
1、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证;
3、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换证;
二、驾驶证换证条件:
1、驾驶证到期;
2、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3、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