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主要讲述债务人在债务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债务人可以自行解决债务问题,无需债权人催促,并且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债权人逾期未行使债权,债务人可以采取提存措施来消灭债务。另外,债务人可以通知相关部门将标的物提存以代替履行债务,并且债权人受领迟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1.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变得轻缓;
2.债务人可以自行解决债务问题;
3.如果债权人逾期未行使债权,债务人可以采取提存措施来消灭债务;
4.债务人可以自行解决债务问题,而无需债权人催促。
3、债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4、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等等。
一、标的物有效期内转出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二、受领迟延应该怎么规定
所谓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给付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或没有按照约定给予协助,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权人受领迟延应承担如下责任:因债权人受领迟延使债务人增加的履行费用(包括保管标的物的必要费用),应由债权人负担;在受领迟延期间,如是货币之债,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向提存机关进行提存以消灭债务,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在受领迟延期间,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也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拓展延伸
违约责任分为哪几种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最早来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即1853年奥彻斯特诉戴纳特尔案。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项制度。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债务人在债务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债务人可以自行解决债务问题,而无需债权人催促。在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如果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可以采取提存措施来消灭债务,并且债权人受领迟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