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员失职造成贷款损失

2024-08-31 00:37:08

法律分析: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