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更换。公安机关异地受理了居民的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的审核和签发,制作完成后,应当尽早通知申请人领取。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