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程序有哪些

2024-08-31 00:36:26

可撤销合同情形有:

1、合同基于重大误解成立的;

2、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的;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形等。

一、阴宅出售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二、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怎么区分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区分:

1、显示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1、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而显失公平是基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情况订立了合同;2、重大误解的合同并不要求后果显失公平。相关法律规定是1、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