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销售初级农产品无需食品经营许可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行业,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食用农产品指的是未改变其基本的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农产品,销售时应按照要求进行包装或附加标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