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多年,若是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吗
离婚纠纷可以上诉。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离婚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直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育无法改变;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二、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内容有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内容如下: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起诉找不到人咋办了
一方找不到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