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期限是多久?

2024-08-31 00:36:03

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是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天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4、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逮捕一般多少天

1、刑事逮捕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逮捕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七天内完成,也有更长时间的。刑事诉讼的羁押期限如下:1、拘后侦查及报捕。(时限:3天至1个月)刑事拘留后,要在3天内公安机关要向检察机关报捕,可延长至7天,案情复杂的,经上级的检察机关批准后,可延长到30天2、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时限:7天)检察机关在收到报捕材料后,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要马上放人。3、公安机关的捕后侦查。(时限:一般为2个月)如果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又会再从检察机关送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捕后侦查,捕后侦查期为2个月,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的重大案件,可再延长2个月。4、审查起诉。(时限:1个半月)公安机关在捕后完成侦查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在1个半月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那么公安机关也要马上放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5、一审。(时限:1个半月)如果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要在1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6、二审(时限:1个半月)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不服的,可以10天内上诉,检察机关认为判决不当的,也可以在10天内提出抗诉。不论上诉或抗诉,二审法院要在1个半月内作出二审判决。所以,一般来说,自从被刑拘后,约要在刑拘的4个月左右以后才能作出一审判决。

逮捕的期限是多长

1、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次延长二个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拘留后多少天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该内容由何伟利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