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08-31 00:35:48

一、重庆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来确定。

(一)医疗费

大额材料费用按照医保认定价计算医疗费。

(二)误工费

1、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计算。

误工时间原则上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如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时间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对其申请误工时间司法鉴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无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的,原则上以住院时间为准。

2、误工标准

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满18周岁的受害人,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支持误工费。

(三)护理费

原则上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交通费

受害人乘坐飞机、火车就医的,应当提供实名票据据实结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就医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之间酌定。

(五)住宿费

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以内酌定。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害人住院期间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调整。

(七)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意见,由人民法院在300元至2000元以内酌定。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生了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应当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进行的赔偿,比如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一定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有医疗费用护工费用,还有就是必要的营养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的内容,具体的赔偿的金额也会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