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房产证不能够直接过户,需在补证后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遗失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手续后方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一、无房产证如何继承过户
首先需要确认继承过户的房屋是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即使房产证遗失,也可以办理过户。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有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带判决书等材料,足以证明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即可。
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二、怎么办营业执照和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后应及时补办,补办流程主要包括:第一步,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至少市级以上的刊登遗失声明;第二步,前往工商行政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或企业加盖公章;3、公司或企业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最后,工商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经通知,领取补办的营业执照副本。补办营业执照副本所需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规定的为准。
三、财务章丢失需要登报吗
需要。财务章丢失首先要去税务银行挂失,然后去登报申明,最后拿着报纸申明去重新办理预留印鉴。拿到报警回执和登有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后,财务专用章丢失申请补办手续才能办理。财务章遗失后补办流程及登报步骤:(1)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或财务章遗失发生地的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具“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2)刊登媒体:在国家规定的传播广泛的媒体刊登作废声明财务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3)重新刻制的新财务章,然后凭以上东西到税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印章更换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