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2024-08-31 00:34:33

法律分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一)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二)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