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31 00:34:24

不能。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基本工资一栏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应员工来说,用人单位计算加班费或者相关福利时会按照当地最低的工资进行计算,属于用人单位转空子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填写。

员工基本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注意:不是写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不包括加班和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合同违法吗

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保险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得享有的福利待遇,故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试用期工资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能不能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给劳动者

不能,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理解为基本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