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
3、当事人自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住院期间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住院期间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不一定算医疗事故,具体如下:
1、如果医院证明不是由于病情延误造成死亡的就不算医疗事故;
2、如果证明是由于病情延误造成死亡的,就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交通事故的鉴定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