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

2024-08-31 00:31:53

核心内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据此,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其它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为您推荐:1、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详细】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既需要股东之间资本结合,也需要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因此,从很大程度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运营主要取决于公司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