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被撤销,但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失;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
法律分析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能够撤销。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拓展延伸
重大误解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法律解释
重大误解在合同中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可能导致合同的效力受到质疑。根据法律解释,重大误解是指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严重偏差,且该误解对于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受误解方通常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或寻求赔偿。
然而,要确定重大误解是否足以撤销合同,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误解是否属于合同条款的重要内容,以及该误解是否是双方共同的错误理解。其次,误解是否是基于双方之间的明显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最后,受误解方是否有合理的机会发现并纠正该误解。
法律通常倾向于保护合同的稳定性和诚实交易原则。因此,要撤销合同,受误解方需要证明重大误解的存在,并证明该误解对其产生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重新协商或修改合同,以解决误解问题,而不是完全撤销合同。
总之,重大误解对合同效力具有重要影响,但撤销合同并非唯一解决方案。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判断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双方应该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他们在面对重大误解时的权利和责任。
结语
重大误解对合同效力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然而,撤销合同并非唯一解决方案,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重新协商或修改合同,以解决误解问题。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判断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双方在面对重大误解时应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