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应考虑同类产品和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判断相似性应比较色彩、功能、材料等因素。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的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的保护对象。
法律分析
一、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不是侵权
确认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侵权。
1.首先应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同类,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不构成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2.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用于产品的目的是为了使产品升值,达到产品利润的更大化。而实现产品利润更大化的途径是使消费者群体接受该产品。普通消费者同专业设计人员对待一项产品的外观设计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是不同的,审美能力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分。
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无效审查中,应当以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去审视一个新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美感,是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和已有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而在侵权诉讼中,在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则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只有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在这里才是客观公正的。不同商品有不同的消费者,在进行判断时要根据个案的产品去划定其消费者群体。
采用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并非是要由普通消费者去判断每一个案件产品的相同与相近似,而是指审判案件的法官在作出判断时,应当从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出发,去作出个案的评判。
二、如何判断外观设计的相似性
专利侵权诉讼中判断外观设计的相似性的办法是先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确定保护范围,再将侵权外观设计和权利人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色彩、功能、材料等是否近似。
三、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结语
在判断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侵权时,首先要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同类。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判定侵权的标准,而专利侵权诉讼中,判断外观设计的相似性的办法是对比色彩、功能、材料等是否近似。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判定侵权时,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六十七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