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2024-08-31 00:29:34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申请材料有:

1、户口迁移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房产证原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