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假是多长时间?

2024-08-31 00:29:16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国家规定2017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而按照我省现行规定,女方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这种情况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也就是说,放在以前,产假能休6个月左右(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假3个月)。

修改后

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

看仔细了!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也就是说,不论一胎还是二胎,产假时间都是98天加3个月,就是半年多一点,如果恰好赶上有俩月都31天,河南最土豪版产假将是190天。

即:二胎产假=98天+3个月(备注:女士们一定要记住这个算法,否则若只知道傻傻半年,很容易在填写假单时,自我扣掉8天!

陪产假

陪产假:与此前相同,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