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多种方式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把侵害未成年人作为法定的加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行为对幼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行为对幼女